国家电动车政策委员会(EV Board)批准泰国未来4年(2024-2027年)支持推广使用电动车第二阶段(EV3.5)的措施,以向2030年30@30目标迈进。支持泰国发展成为地区排名***、世界排名前十的电动汽车生产中心。在***阶段计划的前9个月,泰国电动汽车新注册量增长7.6倍,创造超过610亿泰铢的投资额。
国家电动车政策委员会兼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秘书长纳立先生透露:由泰国总理塞塔担任主席的新EV委员会对根据30@30政策,推动泰国发展成为地区电动汽车生产中心的政策尤为重视,该政策设定在2030年内所生产ZEV (Zero Emission Vehicle)汽车或零排放汽车的目标,***少占汽车总产量的30%,产能约为 72万5000辆和约67万5000辆摩托车。
对此, EV委员会批准了为期4年(2024—2027年)支持推广使用电动车第2阶段或EV3.5措施,以促进电动车产业的持续增长,并为泰国电动车生产增加投资提供机遇,以及鼓励新创业者增加投资,涵盖乘用车、电动皮卡、电动摩托车等领域;同时透过允许参与EV3措施的企业根据这项新措施申请额外补贴,但必须遵守措施所规定的每一项条件。
对于EV3.5措施,政府将按汽车类型和电池尺寸为电动车、电动皮卡和电动摩托车提供补贴,详情如下:
对于售价不超过200万泰铢、电池容量超过50千瓦时的电动车,每辆汽车将获得5-10万泰铢的补贴;对于电池容量小于50千瓦时的电动车,将获得每辆汽车2-5万泰铢的补贴;
对于售价不超过200万泰铢且电池容量为50千瓦时或以上的电动皮卡车,每辆汽车将获得5-10万泰铢的补贴;
对于价格不超过15万泰铢且电池容量超过3千瓦时的电动摩托车,将获得每辆自行5000泰铢***1万泰铢的补贴。
相关部门将共同讨论确定适当的补贴率,并将其提交***内阁作进一步审议。EV3.5措施将在第1年期间将进口现成电动车(CBU)的进口关税减少***不超过40%;对于售价不超过200万铢的电动车,减税期为2年(2024—2025年);对于售价不超过700万铢的电动车,消费税税率从8%降***2%,并设定相应的刺激条件,允许接受支持的企业在2026年以内以1:2的比例生产汽车,以作为进口补偿(如进口1辆汽车,须在国内生产2辆汽车作为补偿),并在2027年将这一比例提高到1:3,同时要求提供现成电动车的进口电池;在泰国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工业产品标准,而且必须通过国家汽车和轮胎检测中心(ATTRIC)根据国际标准进行的测试。
此外,会议还批准税务厅延长符合EV3措施条件的电动车注册期限,从原来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延长为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销售,而且必须在明年1月31日之前进行注册,以将在今年12月举行的泰国国际汽车博览会上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可以在明年1月之前及时进行注册。
“EV3.5措施强化了泰国政府的承诺,即希望推动继续支持泰国成为地区电动车生产中心的政策,并吸引新的投资者在泰国建立生产基地,包括鼓励现有企业向电动车产业转型。这将为泰国汽车生产基地创造永续性,使泰国能保持其在汽车工业领域的***地位,不仅在东盟排名第1,在世界上也能挤进前10,并支持泰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纳立表示。
关于在去年实施的推广使用电动车第1阶段措施(EV3),共有15家企业的13个品牌参与支援措施,包括电动乘用车、电动皮卡、电动摩托车等,成功刺激了泰国电动车产业的增长。今年前9个月(2023年1—9月),新增电动车注册量5万340辆,较去年同期增长7.6倍;自从在2017年推动电动车产业投资以来,电动车产业投资总额为614.25亿泰铢,包括生产纯电动车(BEV)、纯电动摩托车、关键零件,以及充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