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总理府事务部副秘书长兼总理府发言人阿努查透露:3月7日举行的内阁会议批准了财政部提交的关于《豁免电动汽车零部件及电池驱动船只关税》的草案。此举旨在提高泰国电动汽车行业竞争力、转变消费者生活方式以及促进电动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被批准豁免关税的九类零部件名单如下:
电池(Battery) 牵引电动机(Traction motor) 电动车用压缩机 电池管理系统 (BMS) 驾驶控制系统 车载充电器(On-board Charger) 功率转换器(DC/DC Converter) 变频器(Inverter),包括PCU变频器 (PCU inverter) 减速机(Reduction Gear) 与此同时,在进口上述货物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关税豁免: 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的货物;
用于组装或生产电动汽车或电池驱动船只,并持有泰国汽车研究所出具的证书,证明其用于电池组装或生产电动汽车、电动船;
必须在进口之日起1年内使用。若出现故障,可延长6个月的生产期。
逾期未使用、组装或制造的货物,进口商需将货物从泰国运送出境,且需按照进口当日的价格和税率缴纳关税。
与此同时,内阁例会还批准出台新法规,即:免征公司或合伙企业法人从政府获得的补贴收入中应征的企业所得税,以作为国家对电动汽车和摩托车的支持补贴政策。
据泰国财政部估计,政府将在2022到2025年期间投入430亿铢预算资金,补贴给在泰国国内生产和经销电动汽车或电动摩托车的产业。这将使那些从事电动汽车或电动摩托车生产或销售的业者们直接受益。与此同时,这一措施还将有助于降低纯电动汽车和摩托车的价格,从而刺激消费需求,促进新型电动汽车研发与生产领域人才的培养,以及增加对该国电动汽车相关产业的投资。
资料来源:泰国星暹传媒